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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考官的作用

从2014年4月1日起,驾照考试的考生在参加科目三(路考)时,不但身旁依旧有一名交警考官,还多了一个“电子考官”。据广州交警部门介绍,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将采用计算机辅助评判和考试员人工评判相结合的方式。届时,考试结果判定的主观性将降低,但考试难度会增大。那什么是电子考官呢?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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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考官是什么?     通常所说“科目三”或“路考”,对于C类驾照而言,具体是指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公安部123号令规定的16个必考项目。    变化前:评分主观随意    考试时有一名交警坐在副驾上,全程观察考生的考试状况,再据此研判分数,100分满分,90分合格。这种情况下,分数的评判有时会有一些主观随意性。      变化后:增加公平性  引进“电子考官”后,考试内容不变,交警也依然在考试车辆上,但车辆里增加“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学员在考试时需严格地按照语言提示操作,对于考生的一系列驾驶动作,电脑系统都会自动记录在案,违反或者未完成语音提示的行为都会扣除相应分数或者直接被判“不合格”。  在新实行的考试方法中,100分为满分、90分为合格分的标准不变,但“电子考官”占了80分,交警只有20分的评判权力。  目前,广州市车管所已经购进60辆专用的考试车,并且已经安装好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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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24个要领中的一个直接不合格    考试分数有了一个更加客观的评判标准,但“电子考官”对考生来说同时也更加严格。一份由驾校教练提供的材料显示,面对“电子考官”的考生必须掌握38个操作要领,否则后果很严重,“电子考官”会将考生的操作行为记录进系统,“错误”会被电脑自动发现。  在38个操作要领中,有24个要领是只要违反就直接判为不合格,比如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行驶过程中连续两次挂挡不进等。有12个要领是违反后将被扣10分,也就是说只要违反其中2个,就会考试不及格。另外2个要领则“分值”5分。  此外,引进“电子考官”后,部分考试细节出现变化。例如原本路考的路段是广汕路华快桥底出发,向萝岗方向行驶,如果交警考官觉得考生的水平不错,可能只需要考生驾驶一两公里便结束考试。而“电子考官”则不同,考试路段变成广汕路华快桥底至华美路口,再由华美路口返回华快桥底,全程3.4公里,一点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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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担心准备不足可取消预约   引进“电子考官”的通知比较突然,许多学员和驾校有些措手不及。  广州交警解释,从4月1日起至15日为过渡期,在这期间,如果有学员对自己的准备信心不足,请慎重预约考试,并加强训练,以避免浪费考试次数(共5次,每次含1次正考和1次补考)和考试费用。已预约考试的,如需取消既可提前三天登录广州交警网上车管所自行取消,也可通过各驾校或在考试现场向负责考试的民警提出取消,成功取消则不算爽约。

注意事项

上车前“绕车身一周检测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这一项需格外留意,因为在以前,交警考官可能对该项不太严格,有些教练也可能就懒得提醒学员。但现在只要没有做到此项,“电子考官”将直接判你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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