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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弃的哲学定义是什么

扬弃是黑格尔解释发展过程的基本概念之一。他认为,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阶段对于前一阶段来说都是一种否定,但又不是单纯的否定或完全抛弃,而是否定中包含着肯定,从而使发展过程体现出对旧质既有抛弃又有保存的性质。例如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对于个体意识的阐述,从意识到自我意识直至绝对知识,其中各个环节的相继发展,都是否定中包含肯定从而既有抛弃又有保存的过程,也就是扬弃的过程。在《小逻辑》第96节,黑格尔以把握扬弃概念说明“德国语言富有思辨的精神”,说“它超出了单纯理智的非此即彼的抽象方式”,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里,这一辩证概念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得到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和使用。客观规律扬弃指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既抛弃又保留、既克服又继承的关系。德国哲学家康德首先在自己的哲学体系中运用该词,而后费希特更是大量使用,但多是在该词的否定意义上使用。黑格尔首先赋予这一概念以肯定和否定的双重哲学涵义,并用来建构自己的全部哲学体系。他认为,概念发展的每一阶段对前一阶段而言。都是一种否定,但这又不是单纯的否定,而是包含肯定的否定,如此,概念的发展过程就体现出对旧质的既有抛弃又有保留,既有克服又有继承的性质。唯物辩证法继承了黑格尔辩证法的思想成果,并以这一概念来表述唯物辩证法的否定观的实质。认为事物内部新与旧的矛盾斗争,使除旧布新、推陈出新成为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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