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对保险行业最大的颠覆,是经营观念的改变。
传统模式下,运用4P营销理论,将公司产品推销给消费者,关键因素是产品包装、价格优势、渠道实力和促销策略等。
而在互联网时代,由于信息量大,信息流动快,买卖双方权力发生了转移,消费者拥有了更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保险销售是对具有同样风险特征的个体聚合的过程。对个体的不同定义方式,派生出了营销、直销、代理等不同销售渠道。
而互联网天生就是“连接”、“聚合”的途径,就如众安保险进行纯线上运营,不设任何分支机构,完全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和理赔,可以很容易克服空间上的限制,将人群风险特征进行无限细分,充分利用小众人群的“长尾效应”,组合成个性化的“团单”进行承保。
在此背景下,决定业务量的将是互联网平台的流量。传统模式下,依靠网点数量和人力规模进行一对一营销的传统优势,由于成本较高,必将受到一定的削弱和冲击。
互联网带来的新经济和新生活方式中派生出的新保障需求,如众安基于网购的任性退等;
借助互联网强大的客户聚集能力,将保险期限和保费碎片化,使得以往不具有高额投保能力的客户纳入被保人群,如银行卡盗刷险等,经济实用;
基于大数据技术提升行业风险定价与管理能力,从而将以前难以有效管理的风险纳入承保范围,并且利用科技创新,打造完整的保险产业链。
一是行业外包将加快发展,收缩日常活动范畴,集中内部资源聚焦在风险管理、客户服务及资金运用的核心领域;
二是核心业务流程网络化自助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在提升运营效率的同时迎合客户消费习惯的改变;
三是运营成本受到严格管控,节省下来的成本转变为产品费率的下降回馈给客户,固定资产成本、人力资源投入等大幅减少,降低了万元标准保费的运营成本,提升其竞争力。
鉴于保险的固有特性,以及我国相关风险数据碎片化、区域化特征,短期本质功能产生替代,但是,互联网带来的影响和变化已经显现。未雨绸缪,保险行业各企业应当在转变观念同时,加快流程再造和服务创新,努力结合自身情况锻造区域竞争的核心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