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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合法收养弃婴?

我们在电视或者网络上看到很多弃婴(即是被某些原因不得不被抛弃的婴儿),很多人都想收养他或她,收养弃婴也不是那么简单的,根据我国的收养法规定,收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收养被收养人,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去办理收养公证。那么该如何合法的收养弃婴呢?
工具/原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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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养的条件是:1,无子女(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4,年满30周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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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养程序1、首先,将发现弃婴的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请求取得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捡拾弃婴的报案证明;根据《收养法》和民政部《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对收养无法查找生父母弃婴的,民政部门在登记前必须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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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着,到常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夫妻的生育状况和无子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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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时,还必须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取得该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并到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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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后,持上述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弃婴发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

收养弃婴,不可爱心泛滥,要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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