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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招投标人如何做好招标投标

比比招标采购网在中国做大客户的销售人员,没有谁没经历过招投标的。开标前的那几天也是所有销售人员最焦躁的日子,当把投标文件递交之后,一切似乎就要听天由命了。最终结果出来,中标的喜形于色,丢标的如丧考妣,还时不时发生有人质疑,有人告状的事件。关于在招投标过程发生的各种奇闻轶事,恐怕几天几夜也说不完。一个销售人员经历了长达数月甚至1年的努力,从客户关系突破,到需求调研,到价值传递,在到方案交流,到评估考察,一系列的工作成果其实都要在最后那短短的几个小时内见分晓。就像足球比赛一样,前面所有的配合传递、倒脚过人,其实都是为了最后的那临门一脚,而招投标就是那最关键的一下。
工具/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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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投标其实就是一次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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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投标的采购需求必须事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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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投标有一套法律规范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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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投标要引入竞争。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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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采购。 这是一种常见的政府采购方式,为了减少通用项目的重复招标,方便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政府采购中心对通用项目采购通过一次统一的公开招标择优定品牌、定价格、定服务、定期限和定协议供货商,并以签订协议的形式加以确定。在协议约定的时期内,各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协议范围内的货物或服务时,应向中标的协议供应商购买。 说白了就是为了避免每次采购都走招投标的麻烦,政府会统一集中的把那些经常采购的货物统一集中的做一次筛选,把合格的供应商的常用货物统一谈好价格和服务,放入数据库中。当客户有采购需求的时候,在一定的金额范围内,可以直接在政府采购网站上点选采购,供应商直接供货就行了。这是一种避免竞争的好方法,但前提是我们的产品要入围政府协议采购的名单。所以,当我们的客户关系做的铁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客户进行协议采购,这样最方便最可控,也可以避免招投标过程中不可控的因素出现。 但是,有些时候客户会认为我们的协议采购价太高,不如搞招投标竞争一下采购的划算,其实也有变通方法,我们可以与客户商量,按照协议入围价采购部分产品,其他产品采用赠送的方式,这样就可以把总的采购价格降下来。 这种方式,其实因为没有竞争,其实不能归结为真正意义上的招投标,只是一种我们可以选择的采购方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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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开招标。 这是一种最常见、也是政府采购比较倡导的一种方式。公开招标控制力度理论上最弱,各种情况都可能出现,也是各博弈方最后的一种选择。所以,在我们能不选择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就不要去选择。如果是我们前期不占优,但是还想获得一个竞争的机会,后期还想再通过努力去拼一把的时候,就可以通过这种招投标的方式获得一个机会,参与的人多了,场面才混乱,水浑了才好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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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之所以有这种招标方式,是因为公开招投标对供应商没有限制,可能会进来很多竞争者,但是大家的实力参差不齐,也加大了招标的工作量和难度。同时,有些采购,可能业界就是那么几家独有的供应商,如果公开招标的话,人家看不到,可能就会出现无人投标的情况,所以客户就不如直接把邀标公告定点的发过去,目标更明确,效率也更高,所以这种采购方式也是目前政府采购常见的一种方式。 邀请招标最大的特点是不用刊登招标公告,潜在投标人由招标人选择,这样就增加了可控性。另外一个特点是招标的低价影响不会像“竞争性谈判”那样有决定性影响,在控制的好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高价中标,保证自己的利润。所以,在我们前期获得客户支持的情况下,这种方式是我们应该提倡的最优选择方式。 在运作邀请招标方式的时候,要注意选择邀请对象的数量和方式,数量满足三家以上,方式可以随机,也可以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选择,通过设立一些我们独有的门槛,把那些达不到要求的竞争对手排除在外。还有可以通过反馈是否参加的先后顺序来选择,比如有次招标,我已经把客户关系做死,为了控制好参与的供应商,和客户约定,早上10点给3个主流供应商(我们的竞争对手)还有我们安排好的3家供应商发邀标通知,规定最后在10点半之前反馈的供应商确定为最后的参与者,如果超过3家,则按照实际反馈顺序从上到下选前3名。当然,我们选好的3家就在门口等着,挨个进去报名,这种操作方法合理合法,让对手没话说,给你发邀标通知了,是你自己来的晚,这样的话,项目就绝对可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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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竞争性谈判。 所谓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有几个特点,那就是方案指标可以改,多轮竞价、投标价格有得谈,最后一定是符合标准的供应商里面最低价的中标。为什么要搞这么一种怪怪的招投标方法,好像什么都可以变来变去,什么都不确定还招什么标。 其实是有原因的,比如有些项目在和供应商谈之前,你确实不知道你想要的方案产品如何,自己心里也没个标准,那当然也不知道什么价格合适了。比如北京要开奥运会,为了迎接国际友人,想建个3号航站楼,你要是把方案标准条条框框都设计好了再去招标,那还体现什么建筑设计思想,还有什么特色。所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几家来谈,你们报你们的设计方案和价格,我们来谈,哪些设计我觉得不错,都要体现这一点,然后再来一轮报价,又发现这个东西不错,于是再改动需求,再来一轮报价,通过这样的谈判把需求和标准明确,最后再选择一。 其实,竞争性谈判目前的操作有点类似“邀请招标”,都由政府采购中心来执行,并且是多轮竞价。所以,如果客户能够操作成内部组织实施,就是专家由客户邀请,就可以选择这种方式,评标可控性最大。但前提条件一定是,该项目我们自己绝对要有价格优势。如果我们可以控制选择潜在投标人(围标集成商),该方式就是最有效的围标方式。我们可以通过让客户控制报价次数的方式确保自己在最后一轮放出底价,从而干掉竞争对手。比如我们事先知道只有2轮报价,但对手不知道,第一轮报价客户什么都没说,平淡的告诉大家报价都在接受范围内,让所有人回去商量一下第二轮报价。竞争对手可能认为客户还没下狠手,应该还有第三轮报价,所以价格降的就不多,而我们知道这是最后一次了,所以放了底价,我们就赢了。当然还有其他的很多操作手段,不细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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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一来源采购。 所谓单一来源采购,就是我们常说的定牌采购,采购方会直接与单一供应商进行谈判,以确定是否成交。该采购方式是政府采购法定方式中的特例,它不能体现政府采购的竞争性原则,因此,采购机构使用该方式一般比较慎重。所以,国家对单一来源采购提出了几条限制性条件,我们可以通过合理利用这几个条件达成把项目运作成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这是一种最好的避免竞争的方法。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针对第一条,唯一供应商,我们可以从客户需求角度出发,比如前期布置了某软件产品,现有采购硬件必须配合其相关功能才能实现最终效果,或者因为客户的实际需求,需要某项功能,这个功能只有这一家供应商能够满足,所以只能从他这里采购。针对第二条,比如因为水灾、地震等紧急事件必须马上购置产品,时间来不及,所以为了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必须实行单一来源采购。针对第三条,比如必须因为项目前期购买的是某品牌设备和方案,对于后期的扩容和续采,需要保证标准一致才能使整个系统稳定运行,所以必须还是购买这个品牌的产品,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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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询价采购。 是指客户根据采购需求,定好需要购买的品牌或者产品型号,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由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然后客户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货比三家,它是一种相对简单而又快速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是一次竞价,可以说是邀请招标的“微缩版”,兼具邀请潜在投标人由招标人决定和“最低价中标”的双重特色。因为询价采购不用设专家组,品牌型号由客户决定,所以这种方式的特点是短平快,利于控制。当项目金额品种较小、金额较少的项目(不超过50万),我们就可以让客户选择这种方式,定好我们的品牌和产品型号,给我们不同的代理商发询价函,最终由我们自己控制给代理商的价格,从而主导谁中标。

注意事项

我们如果通过相关的工作能够最终控制技术标底的话,还要留心一点,就是要防止竞争对手虚假应标,因为有些竞争对手特别是代理商,只想挣钱,不顾品牌口碑之类的东西,评标现场就是一副无赖相,不论什么东西一概称满足,如果事先没有进行预防和控制,你还真不好说什么。所以,我们为了防止对手虚假应标,最好在标书中做一些控制。   比如: 1、要求保留对预中标人进行产品测试的权利。 2、对可能竞争对手可能虚假的指标要求提供权威机构测试性的报告证明。 3、在招标文件中用威慑语言描述项目实施验收需要核查指标功能是否满足,如不满足按照违约进行处罚,比如无条件退货,违约金等。 4、一般项目代理商投标,要求出具厂商对项目技术应答如实描述的承诺函,要求厂商进行诚信承诺,一旦发现虚假应标,则进行处罚。 5、可以要求项目关键性指标必须在厂商网站上有公开宣传,或者提供相关的技术白皮书,并与此次项目应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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