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 权利
遵照相关规定设置机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即社保局(下同)是事业单位,隶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工作职能有明确要求和规定,机构设置应该围绕要求设定,内部负责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的部门必须按要求设置,并明确相关职责,做好与上级单位的工作对接。
围绕工作设置相应机构根据社保局的工作职能,一般设置办公室、财务室和各类业务室,业务室应该将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农村医保等单独设立科室,行使相关职能,还应设立对外服务窗口,为大众提供优质便捷的社保服务。
机构设置应保证一个上级原则 在机构设置中,各分管领导、各条线应该是垂直管理,各分管领导和分管业务部室的职责明确,确定向一个上级负责的原则,避免多个上级指挥,造成执行混乱和部门之间工作的推诿扯皮。如养老保险科、农村医保科等直接归属分管领导管理,而办公室归属另一个分管领导管理,相互之间指令不产生交集。
机构设置确保覆盖全业务且无重复社保局工作职责较多,机构设置应覆盖各个业务,相关业务内容都应有相应部门和人员负责,而且随着工作不断开展,应该根据需要及时调整相关部门设置。部门的职责明确,确保不与其他部门功能重叠,产生一项业务两个部门管理的多重领导现象,不利于工作开展。
根据工作性质确定机构设置和人员根据社保局各科室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强度,确定该科室是否需要设立内部业务股,细化部门机构,做好部门内部业务管理,并根据整体情况设定人员数量和管理岗位的定编设置。
机构设置应保持稳定性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经常的机构、责任、分工和流程的变动会影响员工心态,不利于单位内部团结和稳定,可以在现有机构上进行细微优化,循序渐进进行调整和更改。社保局各业务科室负责的业务种类会随着职能的增加逐步变更,但应保持整体的稳定性。
部门间的配合和制衡应该考虑机构设置应考虑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社保局办公室和业务科室之间就有支撑配合的关系,而且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之间有非常多的联系,部门之间配合相当重要,并且它们之间互相又有制约控制的作用,相互对工作有一定的规范要求,形成互相服务的关系。
一是根据规定进行基本机构的设置
二是做好内部机构细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