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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做法和经验例子

近几年,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速度日渐加快,而土地流转的主体即为农民,因此若在农村土地发展期间,农民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将较大程度限制农村发展影响土地流转工作的稳定运行。
工具/原料

以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三堂街镇为例介绍了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经验。

方法/步骤
1

抓好确权登记,确保农户利益。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确保土地有序流转的重点来抓。三堂街镇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确权颁证整体推进顺利,按上级要求和标准基本上完成了确权工作任务。截至2017年底,全镇16个村(社区)、542个小组已全面完成二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等档案资料清理工作,重新核定登记基础数据,收集整理承包户主及共有人身份信息18251户,对43691.89亩承包耕地进行了指界、面积测量、信息录入、公示纠错和农户签字认可等工作。全镇汇总数据已通过县级验收,待制证后向农户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书。

2

成立流转机构,完善流转服务。一是完善了流转服务体系。按照“县有市场、乡有服务中心、村有专人”的总体要求,该镇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服务中心设镇经营管理站,明确专业人员负责土地流转工作。全镇16个村(社区),村村设有专人负责收集流转信息、指导流转交易服务,提升了服务能力;二是完善了纠纷调解制度。依照构建农村调解、县仲裁、司法保护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制度的要求,该镇在镇级设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委员会,村级设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小组。镇村两级调解机构的成立,有利于加大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力度,2015年~2017年,受理纠纷9起,其中5起由村调解,4起由镇调解;三是协助农户及经营主体开展产权交易。桃江县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主要开展业务咨询、土地流转鉴证、经营权抵押贷款、其他权益交易等服务,中心经营的品种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经营性资产、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

3

宣传流转政策,规范土地流转。为规范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三堂镇一方面通过农村广播、有线电视等积极宣传土地流转政策,另一方面加强了流转合同管理,要求流转双方签订全省统一的标准合同,流转合同实行镇村两级核实备案制度,确保建立合理的转移关系和利益关系。对镇内总流转面积在50亩以上的土地流转合同必须核实备案,未签订标准的流转合同、未核实备案的不得享受相应的农业补贴与政策扶持。针对30亩以上流转户建立了台账,加强对经营者的登记管理,截至2017年底,全镇30~50亩的经营户1012户、50~100亩的经营户52户、100~500亩的经营户39户、500亩以上的经营户15户。

4

防范流转风险,加强流转监管。建立了土地流转审查监督机制。加强对土地利用流转的控制,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加强对企业租用农用地的风险监管,确保租用农用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二轮承包剩余时间,企业租用农用地采取先付租金、后用地的原则。同时,至少预交相当于一年租金的风险保障金,保障金由企业缴纳,用于防范承包农户权益受损。对租用农用地者,必须对其农业经营能力、经营项目等进行审查审核,凡不符合土地流转相关要求和政策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必须坚决进行限制,不得享受相关补贴和产业扶持政策。小于500亩的转移面积在乡镇进行审核,同时报县经营管理部门备案;转移面积500亩以上的经所在乡(镇)初审,报县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并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准入。同时,每年全镇对承租企业的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是否按合同用途使用等开展了一次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土地流转利用和合同履行等情况,及时调查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5

开拓流转思路,创新流转方式。近年来,因农村劳动力外出经商务工增多,导致农村土地转移加快。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土地转移的有效形式。一是信托流转。由政府组建,以公司名义与各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将土,转移给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种形式有效的保障了农民利益,规范了土地转移行为;二是组建村组土地经营合作社。由村组组建的土地经营合作社向经营者流转耕地,村民与村组土地经营合作社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流转合同,然后由合作社统一进行耕种或再流转给其他经营者。该方式流转快、易成片、可靠性强;三是季节性经营。经营者根据生产需要(如油菜种植),向农户承租一个特定季节的土地,使同块土地在不同季节由不同经营者经营的转移形式,此方式既可确保粮食生产,又能让农户增收。模式的创新,加快了土地流转。

6

扶持经营主体,促进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为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经营主体经营好了,农民的收益就有了保障。为完善新型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发展规模经营,县政府已出台了培育发展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以及县级示范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评定及管理的意见和办法,根据现有政策,县新增补贴重点向从事大型粮食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者倾斜,在资金、技术、服务等方面重点扶持新型农业经营者。支持鼓励规模经营,自2015年起粮食规模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每年每亩补助20元,同时,县设立了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基金,开展县级示范评比考核,对评上县级示范单位的给予奖励。通过扶持奖励,有力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截至2017年年底,全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0个,家庭农场51个,其中县级示范合作社2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2个、省级农机化合作社1个,享受省级补贴家庭农场6个;根据县制定的《桃江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桃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积极引导土地大户经营者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近三年已争取抵押扶持贷款400万元(2015年80万元、2016年140万元、2017年180万元)。通过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有效破解了农村经营主体融资难的瓶颈,有力地促进了土地流转。

注意事项
1

加强平台建设: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与土地流转交易数据库平台。充分运用平台,及时发布流转需求信息,提供规范交易服务,确保 土地流转信息准确、流转有序,尽量避免流转纠纷发生。

2

完善流转机制:引导市场有序的土地流转。一是规范土地流转的基本操作规程,实行程序化操作。在乡(镇)级设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指导 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召集农民自行会面,根据需要指导和帮助农民签订合同;二是建立土地租金评估体系。目前,土地使 用权的租金价格是由双方自由协商决定的,缺乏科学的评估依据。建议建立农地估价制度,以土地流转前的评估价作为确定租金的依据;三是 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双方应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流转双方的形式、数量、期限、条件、权利、责任 和义务,乡(镇)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流转合同的审查监督、登记、归档工作,形成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管理。四是建立产权交易制度。县 建立产权交易中心,乡(镇)设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委会安排专人为村民提供专业的土地流转服务,突破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局限,实行三 级联网,统一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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