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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财产指哪些,哪些是夫妻的特有财产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指哪些,哪些是夫妻的特有财产】,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夫妻一方的财产指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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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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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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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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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END

二、哪些是夫妻的特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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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特有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婚后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夫妻的约定,由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特有财产可分为法定的特有财产和约定的特有财产两类。法定的特有财产,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双方各自保留的个人财产,如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范围内的财产即属法定特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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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特有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在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对第三人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用协议的方式作出约定的那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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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有财产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外,夫妻双方对各自的特有财产享有独立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他人不得干涉。夫妻一方也可以将自己的特有财产委托对方代为管理。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负担家庭生活费用时,夫妻应当以各自的特有财产分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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