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盖疗法既传统又简单,又是行之有效、普遍采用的治疗手段。但需注意以下问题:
注意事项
1
无论使用何种遮盖物,都务必达到不留有被遮盖眼旁窥视的空隙,并且遮盖即能挡光,透气性又好,否则达不到遮盖的真实目的。
2
定期复诊,复诊时必须检查双限视力,防止被遮盖服形成遮盖性弱视,尤其是年龄较小的患者。若发现被遮盖眼视力下降,需停止遮盖,打开双眼,甚至稍加遮盖弱视眼。
3
弱视眼视力上升至双眼视力相等后,仍需遮盖一段时间(4—6个月),巩固疗效,可将全日遮盖改为部分遮盖或压抑疗法。否则过早去除遮盖可导致弱视复发。
4
除了遮盖疗法外还需酌情令患者做力所能及的精细目力家庭作业,例如,穿珠子、描图、插板等,促使视力提高更快。
5
对重度弱视遮盖健眼后,可能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而使其不愿配合治疗。此时,需向患者耐心解释治疗目的,争取患者的治疗依从性,对提高疗效有积极作用。
6
一些远视性屈光不正性弱视患者在遮盖期间出现内斜视,一经发现去除遮盖,通常内斜视可自行消失,而不会影响弱视治疗。
7
遮盖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双眼或单眼复视,这可能意味着弱视眼视力提高后,原先受抑制约视网膜脱抑制或新旧注视点斗争结果。一般主张坚持治疗,随着视力进一步恢复,复视可自然消失。
8
经治疗一段时间无效者,应考虑选择其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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