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发票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
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工具/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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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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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刑事律师网专题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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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非法出售发票罪,刑法规定:一、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二、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三、单位犯本罪,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按前两个规定定罪,处以自由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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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体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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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客观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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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法第211条之规定,单位可以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的主体。单位犯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实行两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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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观要件本罪是故意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一般以营利为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能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