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自成立以来,有好几次直辖市的重新划分,截止到1997年重庆恢复为中央直辖市,中国就一直保持了4个直辖市,分别是下面列表中的四个:
方法/步骤
1
北京市——1949年10月1日划定为直辖市,面积16800平方公里
2
天津市——1949年11月划定为直辖市,面积11900平方公里
3
上海市——1949年10月1日划定为直辖市,面积6340.5平方公里
4
重庆市——1997年6月18日划定为直辖市,面积80402.95平方公里
北京市——1949年10月1日划定为直辖市,面积16800平方公里
天津市——1949年11月划定为直辖市,面积11900平方公里
上海市——1949年10月1日划定为直辖市,面积6340.5平方公里
重庆市——1997年6月18日划定为直辖市,面积80402.95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