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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家具工匠发展研究初探

中国古代家具的设计和制造主要靠手工劳动来完成,设计者和制作者往往是同一人,设计和制造没有明确且细致的分工,在学习技艺上也完全采用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家具的制作完全凭经验和记忆,基本上没有设计图纸,所用的制作材料也基本上是自然材料,如:天然木材、竹、藤、石料等。中国古代家具工匠在民间往往被统称为“木工”,在我国已是一种古老而传统的行业。木工以木头为材料,伸展绳墨,竹笔划线,然后拿刨子刨平,再用量具测量,制作成各式各样的家具和工艺品。对中国古代家具工匠的研究,在此主要探讨木工的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当时的经济是以手工业和商业为基础,各类工匠中以手工业工匠居多。《考工记》中记载了春秋时期官营手工业的各工种规范和制造工艺,其中将手工业工匠分为:木工、金工、皮革工、设色工、刮磨工、陶工共6个工种,从中可以看出木工为首。《法仪》曰:“百工以矩为方,以规为圆,直以绳,正以悬,平以水。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从中可以看出,当时的木工还使用“绳墨”作为画线的规矩准则,并通过使用规矩准绳进行取圆、定平、校直。战国时期,由于铁器的制造和广泛使用,木工的工具有了铁制的斧、锯、钻、凿、铲、锛等。 唐代的木器业作坊的劳动状况在《太平广记》有所记载,其八十四卷中讲述了工匠们做木制车轮的情况:“上都通化门长店,多是车工之所居也,广备其财(同材),募人集车,轮、辕、辐、縠皆有定价,每治片辋,通凿三窍,悬钱百文,虽敏手健力器用利锐者,日止一二而已。有奚乐山者,携持斧凿诣门自售,视操度绳墨颇精……” 明清时期是我国古代家具发展的鼎盛时期,家具制作的工艺主要有剖木、锯材、刨凿、钻孔、雕刻、磨光、漆饰或蜡饰等。然而,当时我国在科学技术方面发展缓慢,从科学形态上看,仍然停留在实用科学的形态上,家具工匠的生产劳作仍以手工工具进行加工,生产效率低,并要求工匠们具有丰富的经验和高超的技能。从清代光绪版的《钦定书经图说》中《垂典百工图》和《有备无患图》中,可以看到当时木工从事劳动时的情形。 家具行业工匠地位的变化 众所周知,工匠的地位低下,一方面是由于匠籍身份低贱,另一方面是因为受传统儒家文化中重道轻器观念的影响,在传统文人士大夫的眼中,包括家具工匠在内的手工业工匠都是属于贱工的地位,而像鲁班那样被尊为行业祖师的极少,绝大多数工匠都是默默无闻。 从明代开始,家具工匠慢慢进入文人士大夫的视野。生活闲适无忧的文人阶层开始真正参与到家具设计的实践中,对家具的赏玩、收藏和参与设计在文人阶层中也蔚然成风,这为古老的家具行业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和旺盛的生命力。至此,文人和良匠在精神上有了互通,许多著名的工匠均极具修养,在审美和品味上具有相当的水准,同时备有文人气质,所制的家具工艺精湛、品地清雅,与当时文人的审美情趣暗合,也极易在文化层面引起共鸣,因而备受推崇。文人对良匠的认同以及对家具行业的参与,本质上也是一种对清玩文化的肯定。在晚明时期,这种文人和工匠间的互动达到高峰,许多传世经典也随之产生。“但其良工苦心,亦技艺之能事。至其厚薄深浅,浓淡疏密,适与后世赏鉴家之心力、目力针芥相投,是岂工匠之所能办乎”。一些技艺精湛的家具工匠甚至上升为艺术创作的艺术家,甚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士大夫公卿平等对话,这种文化的延伸和统一,使得家具工匠的地位得以提升。 梓人之道 《梓人传》中有云:“梓人之道类于相”。在中国历史上,文人为帝王将相作传是常有的事,而为工匠百姓作传则十分罕见。唐代著名文学家柳宗元就曾为木匠(梓人)杨潜作传,谓之《梓人传》,对“木工”最著名的论述自古当属《梓人传》。传记中的梓人并非普通的木匠,而是一位设计师,柳宗元的目的是阐述“梓人之道类于相”的道理。他将梓人比作丞相,认为他们间有着内在的、共通的关系。“知其术之工大矣”,梓人“舍其手艺,专其心智,知体要”而能把握建造的全局,其“劳心”之功“足为佐天子相天下法矣”,即梓人是要放弃一般的手艺,将自己的智慧达到能把握建造全局和要领的程度,对工程的整体设计和把握能为宰相治理国家所效法,并提出了“相”要治理好一个国家,须从梓人之道中汲取教益。 事实上,家具的制作完成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艺,整个家具的设计制作过程必须遵循“夫绳墨诚陈,规矩诚设,高者不可抑而下也,狭者不可张而广也。”要遵守规矩绳墨,设计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方法,要全面构思、统筹规划、系统布局、缜密计算,以及协调各种关系。因此,一件经典的家具作品应该集造型、色彩、材料、舒适度、审美等为一体,是一件协调平衡的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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