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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吊牌衣服成分没写百分比算合格吗

不合格,对应当进行成分比例、型号、颜色、洗涤方法进行标注才算合格商品。服装产品的使用说明中必须标注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的号型或规格、纤维的成分和含量、维护方法、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进口产品必须标注原产地(国家或地区);必要时标注使用和储藏注意事项。服装产品耐久性洗涤标签的信息应包括产品的号型或规格、纤维的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耐久性标签应附着在产品适当的位置,且寿命应不小于产品使用寿命。服装吊牌的内容标准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以下简称“标准”》已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服装吊牌(包括洗水唛、包装等)应具备以下8项内容:1、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要求必须标明厂名厂址,且厂名厂址必须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进口服装可只标明产地,但是还须同时标明代理商在国内注册的名称和地址。2、产品名称  要求优先选用国家标准名称,如“男西服”等;如标准无规定的,应选用不会引起误解的名称或俗名,如“休闲裤”等;允许使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但应在同一部位上标注正常名称。3、号型  要求按新号型标准标注服装的规格,不允许单独使用现行的“S、M、L、XL”等老号型规格,号型的标注应按人体的号(身高)和型(胸围、腰围)标注;考虑到一些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目前仍允许同时标注新旧号型,但新号型宜在前。例如,男西服上衣,可按以下方式标注:170/88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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