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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商标注册注意事项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工具/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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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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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需要的资料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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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注册的英文:  英文的字母构成、含义、读音或者外观与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均不可作为商标使用。  如我国国家名称的英文简称或者缩写为“CN”、“CHN”、“P.R.C”、“CHINA”、“P.R.CHINA”、“PR OF CHINA”等,因此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CHINA”、“CHINAR”、“china power(中华电力)”等,不可作为商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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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是可以使用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会使公众误认的。  如具有明确的其他含义且不会造成公众误认的。如“CHAIN(链条)”与我国英文名称“CHINA”虽然字母相近,但其英文单词有明确的其他含义,因此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另外,英文字母经过排列组合后与禁止作为商标注册的名称无关,完全不会令公众误认的,如CRINA(无含义),也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2.描述的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不会使公众误认的。  如“中华鲟”是我国特有的古老珍稀鱼类,属于客观存在的实物,因此其英文“Chinese sturgeon”是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  3.商标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但其整体是报纸、期刊、杂志名称或者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名称的。  如“AIR CHINA()”、“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中国人民大学)”等。  4.经该国政府同意的。  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人想要注册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那么则需要经过该国政府同意,并提交经该国政府同意的书面证明文件。若申请人就该商标在该外国已经获得注册的,视为该外国政府同意。  5.商标含有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但其整体是企业名称且与申请人名义一致的。  如德意志银行作为申请人申请“DEUTSCHE BANK(德意志银行)”商标、新加坡作为申请人申请“SINGAPORE AIRLINES(新加坡航空)”,均是可以的。  6.商标所含国名与其他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相互独立,国名仅起真实表示申请人所属国作用的。如在商标“MAESTRO ITALIANO”中,商标申请人CIELO E TERRA S.P.A.,其申请的商标中虽带有意大利的国家名称“ITALIANO”,但“ITALIANO”所属国,因此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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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英文商标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含有国家名称及著名城市名称易被驳回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1)项、第(2)项及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国及外国的国家名称、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国外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因此,含有国家名称及著名城市名称的字母商标一般会被引用上述条款驳回。  (2)商标含义负面易被驳回  部分具有具体含义的字母商标,因含义不符合我国的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格调低下,作为商标注册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而不能注册。  (3)商标字头近似易被驳回  因为英文字母的稀缺性,字头的组合较为有限,商标申请人为了达到突出字母商标显著性的目的或让字母商标中凸显企业名称缩写等,在申请的字母商标中凸显了英文字头容易造成商标近似。  (4)与中文译意商标相同易被驳回  具有具体含义的字母商标在进行注册时,除了对字母要素进行审查外,还要就其中文含义进行审查。因此有些字母商标因为其具体含义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中文商标相同而被驳回。  (5)含有国际机构缩写易被驳回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五项规定,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近似的,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及近似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因此,字母商标不能与上述提到的国际组织名称相同及近似,否则,不但不得注册,甚至不能使用。

注意事项
1

哪些商标不能注册

2

哪些可以进行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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