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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到法院去告状?

弄清楚能不能告状。要告状,你就是原告,所谓原告人是指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因而引起诉讼发生的人就是原告人。能不能告别人,就是说你有无原告的资格或者说你与所争议的纠纷有无直接利害关系。民事诉讼必须由原告主动提起,如果当事人不提起诉讼,法院就不予理会,不主动地加以干预,也就是不告不理,民不告官不管。原告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也就是说必须是为自己的权益而参加诉讼,如果是为别人的权益而参加诉讼,则不属于原告。弄清楚准备要告谁。也就是你告的对象是谁,被告是谁。告状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是指被告确实存在,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要有准确的名称,个人则必须要有姓名,同时还必须搞清楚这些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基本情况,如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等,企事业单位则必须有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并且被告必须是实际存在,已经死亡的公民或已注销的法人单位是不能作为当事人的。当然如果已经死亡的公民或已经注销的企事业单位与原告确有经济往来,必须由其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来屐义务的话,则必须搞清楚已经死亡的公民的继承人,或已注销的企事业单位的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否则就不能对他提起诉讼。当然这里所指的被告,可能确实是被告,也可能不会是被告,但至少必须有一个是被告,否则原告就要承担告错了的法律责任。弄清楚以什么由头告人。也就是说你要搞清楚你告的案由是什么,或者说打的是什么官司,因为不同的案由所适用的法律是不一样的,如同样是购买商品,有的会以买卖合同为由提起诉讼,有的则会以侵犯消费者权益为由提起诉讼。如果以买卖合同为由起诉,则只能适用《合同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而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时甚至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赔偿。有时同一个案件,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提起诉讼。如同样是一个病人,因为被医院无故切掉了胃,病人既可以提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也可以提起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还可以提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这些都是法律所允许的。弄清楚告状要达到的目的。这其中包括你的诉讼请求是什么?就是说你通过告状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比如,请求解除婚姻关系、请求履行合同、请求赔偿。有时候一个案件,会有很多诉讼请求,如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其诉讼请求为:一、请求判令被告停止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二、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名誉权的精神损失人民币1000元;三、请求判令被告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对于这些诉讼请求要明确具体,因为现在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只是在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内进行审理,超出诉讼请求范围,人民法院可以不审,因此,你在告状时,有几项诉讼请求,就必须写几项,千万不要遗漏了诉讼请求。弄清楚凭什么去告人。这里所要讲的就是提起诉讼的证据。你说别人侵权,你就得出示你有何种权利,别人侵犯了你的什么权利,以什么方式侵犯你的权利,以何种行为侵犯的权利,侵犯你的权利给你造成什么后果,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之间有何因果关系。在告状之前必须要收集到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反之则要审查你的诉讼请求有无事实根据,有无证据来支持。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作为原告来讲,既然要提起诉讼,要告别人你就得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就会出现口说无凭的结果,就会被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诉讼请求。弄清楚到哪个门口告状。首先你要告状,那么你所告的事必须是属人民法院主管的事,民事纠纷种类繁多,数量巨大,诉讼并非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唯一途径,除诉讼外,还有人民调解、仲裁等。凡是法律规定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审判,人民法院想不管都不行。凡不属人民法院主管的案件,就是法院想管也管不了。因此,打官司首先必须是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你起诉的事应该是由法院管。其次你要告状,那么你所告的事必须是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范围,这里所要解决的是你的事情,应该由哪一个法院受理,这就涉及到法院的管辖问题。管辖是指在法院系统内部确定各级法院之间以及同级法院之间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的管辖,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一是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管辖。法律规定: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是也有例外,同样是离婚官司或经济合同纠纷的官司,有的由基层法院一审,有的由中级法院一审,这也是法律规定的。中级法院直接受理的一审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即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地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的重大影响的案件,争议标的额在5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民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以及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件。二是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管辖范围,那么,地域就是划分同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范围。我国对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被告的住所地在哪个法院辖区,就由哪个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还有特殊地域管辖或专属管辖,具体内容可以参阅民诉法第24条至第33条。这是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所确定的管辖。应当向法院提交诉状。打官司应当向法院提交诉状并按被告人的人数提出诉状副本,起诉用诉状可以使诉的标的、诉的理由明确肯定,便于人民法院审查受理和组织审判的进行。要求原告人按被告人的人数副本提出诉状副本,便于被告人答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审判的顺利进行。如果被告人接到诉状副本自知无理而自动履行了义务,也可以免除不必要的诉讼。交纳必要的诉讼费用。这种交费只是属于预交性质,官司打完了,到底由谁承担诉讼费,在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将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如果你确实无力交纳诉讼费,而你的合法权益又急需得到法律的保护,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用,如果你既不按照规定如期交纳诉讼费,又不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将按撤诉处理,你的起诉将得不到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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