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1152今日阅读:4今日分享:26

什么是协议离婚,办理协议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

随着离婚率的上升,很多人在选择离婚时首选的就是协议离婚,那么,什么是协议离婚呢?离婚所涉及到的东西比较多,协议离婚同样如此。办理协议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看完本文您就会明白。
一、什么是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END

(一) 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1

1、 主体要件。

2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2、 离婚合意要件。

3

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3、 其他要件。

4

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END

(二) 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
1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为: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

2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END

(三)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7、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END

(四)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程序
1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2

关于协议离婚,我们需要说明的是,协议离婚所包含的内容不仅仅是离婚这么简单,它还包括了夫妻双方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比较复杂的问题。而一旦遇到一方隐匿甚至转移财产时,另一方如何去解决,就是个比较难缠的问题了,建议您去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相信在律师的帮助下,您会很快逃脱婚姻的牢笼。 END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