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参保人员什么时候缴费?参保缴费后多久能享受医疗待遇? 新参保人员可在工作日到社区办理参保,参保登记后从缴费下月起的第三个月开始享受医疗待遇。
2.城乡居民每年什么时候续费? 续费的参保人员于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高校学生于每年8月31日前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医保费按年缴纳,可以停保,但不予退费。
3.未按时续费的参保人员还能正常享受医疗待遇吗? 超过规定时间续保、3个月内补足的,补缴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逾期3个月后补缴的,补缴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该结算年度内自付比例提高10%;未补缴的,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哪些参保人员内年需要去社区重新核定才能去长沙银行续缴保险费? a.低保、三无、重残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不需缴费,但必须在每年11月1日-12月31日持有效证件到社区核定。 b.间断缴费人员(即上年度未缴费人员)必须先到社区核定后才可缴费。
5.新生儿如何参保? 在出生后28天内参保(未上户籍的携带本市生育服务证和照片)并缴费的婴儿,其出生之日起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28天之后参保的按新参保人员政策执行,自缴费下月起的第三个月开始享受医疗待遇。
6.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及限额? 详见下表!
7.对于8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有什么优惠政策? 8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其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提高15%;三类收费标准医院报销比例提高10%;二类收费标准医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一类收费标准医院报销比例提高5%。
8.参保人员怎么结算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凭医保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大学生凭医保卡、学生证或学校证明)及身份证,在协议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所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与市医保局进行结果,不需要参保个人办理其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