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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有股东不参加怎么办?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可根据需要随时决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司法》还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比如说,共有董事9人,这天出席会议的有7名董事,超过1/2的比例,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决议只要是合法作出的就是有效的。 另外,董事会决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呢?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章程,或者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可见,在股东认为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下,其有效的救济方式就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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