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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OLAB科研建筑室内环境设计规范

科研建筑室内环境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参照《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执行。
SICOLAB一般规定
1

对洁净度、防尘等要求高的实验用房及附属空间,其地面、墙面和顶棚应做整体式防水饰面。墙面与墙面之间,墙面与地面之间、墙面与顶棚之间宜做成半径不小于0.05m的半圆角。室内应减少突出的建筑构配件及明露管道。交通空间楼地面宜坚实耐磨、耐腐蚀、防水防滑。

2

使用强酸、强碱的实验室地面应具有耐酸、碱腐蚀的性能;用水量较大的实验室地面应设地漏。

4

科研教学建筑应符合教学建筑关于采光、通风、隔音规范的规定。

SCIOLAB室内光、光环境
1

一、其中科研建筑实验室采光系数的标准值参照办公室执行,窗地比1/4(侧面采光)。

2

二、产生噪声、振动的房间不宜与实验室、会议室、学术活动室等房间贴邻,否则应采取隔声、降噪、减振措施。

3

三、实验室内允许噪声级≤40,其他房间参照《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执行。

4

四、科研用房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标准(计权隔声量dB)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空气声隔声标准

5

五、对噪声控制要求较高的科研建筑,应结合实验工作噪声、隔声要求,对维护结构、附着于墙体和楼板的传声源部件采取相关隔声降噪措施。

SICOLAB室内热环境
1

一、当设有新风系统时,各实验室(区)应采取相对独立的回风系统及相应措施。

2

二、当设有全空调时,应设独立吸烟室,吸烟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设施。

3

三、设有通风柜的实验室(区),自然补风与机械补风系统并存,应避免不同使用情况下的通风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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