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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信息变更的方法

仅适用于慈溪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信息变更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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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20工作日。承诺期限:3天。收费依据:一、《中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二、《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14号)附件一;三、《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07号)收费标准:变更登记费一百元。减免说明:根据《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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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协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实行非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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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隶属企业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免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5、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6、隶属企业的企业类型变更证明7、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8、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9、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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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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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中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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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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