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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idc牌照的要求有哪些

一、IDC申请条件1.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申请IDC业务的企业(创旗),注册资本应符合有关规定。(省网100W以上,全网1000W以上。)申请IDC业务的企业,需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专人专岗制度,配备与本企业接入网站数量相匹配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要明确2名应急联系人,负责7×24小时应急联系处置工作,每接入1万个网站至少配备2名专职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并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技术、管理、客户服务等工作人员。建立相应的客户服务部门,配备专职投诉处理人员,设置用户投诉处理公开服务热线。2.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1)申请经营IDC业务的企业(创旗),应利用自有或租用的机房和场地,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互联网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以及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他应用服务。机房要满足《通信机楼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信部电管〔2010〕543号)和《通信网络供电系统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信部电管〔2010〕563号)的相关规定;所使用的交换和路由设备应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IDC机房包括UPS、发电设备、冷却系统、机柜等设备。IDC机房和场地的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或者租用合同、机房设计文档、监理报告、机房施工文档等(2)申请(创旗)IDC业务的企业,应建设独立并具有以下功能的IDC和企业资源和业务管理系统。——建设企业端互联网网站(创旗)备案管理系统,记录并及时变更所接入网站的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并实现与部、省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的连接。——建设企业(创旗)接入资源管理平台,记录接入资源的分配、使用、出租、转让等信息,对接入资源异常使用实行日常发现、分析和处置,并实现与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系统的连接。----提供虚拟主机(存储空间出租等)的IDC企业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对在本企业进行主机托管并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的客户信息进行审核和登记,并报电信主管部门。(3)提供域名注册服务的IDC企业,应按照《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0号)的规定,向电信主管部门申请获得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资质,并严格落实域名实名注册要求,规范域名注册服务行为。(4)申请经营IDC的企业,应满足以下安全管理要求,并建设相应的网络和(创旗)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按照《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和《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接口规范》等标准要求,建设IDC信息安全技术管理手段,具备基础数据管理、访问日志管理、违法违规网站及违法信息发现处置等技术能力。文章来源创旗idc/isp业务评测系统,Trunkey 创旗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是严格根据工信部备案系统接口要求,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 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企业系统接口规范》(2.1版),自主设计开发的一套ISP服务商企业侧备案管理系统,与省、部级备案管理系统通过接口标准规范进行连接实现数据上传、下载数据,遵循备案管理要求规范的同时、优化流程操作、备案使用导向性、实现与工信部系统的完美无缝集成。Trunkey 创旗IDC/ISP接入资源管理平台是依据YD/T2432-2012《因特网数据中心(IDC)和因特网接入服务商(ISP)接入资源管理平台技术要求和接口规范》自主设计开发的一套资源接入管理平台,能够与部省通信管理局的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接口实现对IDC和ISP接入资源的上报和查询。系统旨在记录接入资源的分配、使用、出租、转让等信息,对接入资源异常使用实行日常发现、分析和处置,使接入资源的空闲、预占、分配、变更、释放有据可查,解决接入资源管理的分配难、查询难、定位难、变更难等问题,大幅度提高了IDC/ISP企业接入资源管理效率和资源利用率,满足电信管理部门和IDC/ISP企业接入资源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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