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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证据怎样收集,有捉奸证据能拿到精神赔偿

因一方不忠、有第三者致使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另一方起诉离婚时,该怎样收集第三者证据,有哪几种途径?如果一方最终有另一方确凿的“捉奸在床”的证据,能否获得精神赔偿呢?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将解答上述问题。
一、第三者证据怎样收集

以下证据并不是分离的,当事人应当尽力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争取形成一个证据链,这样就能更好的被采信。(一)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通话记录等,这些证据最好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二)照片、录音、录像等证据。这些如果没有通过剪辑,是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但是这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不被采纳。(三)对方亲笔所写的保证书等。(四)如果涉及到的是非法的两性关系,可以采取报警的方式,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强有力的证据。(五)朋友、邻居、同事、家人的证人证言。END

就目前法律规定以及审判实践来看,即使捉到了奸,也即有“捉奸在床”的直

就目前法律规定以及审判实践来看,即使捉到了奸,也即有“捉奸在床”的直接证据,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精神赔偿的支持。以下将分别讲述原因:(一)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下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仅有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法院支持赔偿请求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实践案例中当事人如果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要求赔偿,经查,不符合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在审判案件中,始终要以法律规定为准绳,不允许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前提下,运用“自由心证”原则,利用自己的判断和良知来审理案件。既然法律仅规定四种情况才能适用损害赔偿,且未加兜底条款,法官就不能随意扩大损害赔偿的范围。因此,即使捉奸在床,其精神赔偿的诉求,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二)即使捉到了奸,并不能证明过错方与第三者有同居关系,也不符合法律规定能拿到损害赔偿的条件。“同居”与“通奸”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因此就算捉到奸,也不能证明他们同了居。以上就是关于“第三者证据怎样收集”以及“有捉奸证据能拿到精神赔偿吗”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夫妻一方有第三者并同居致使感情破裂的,另一方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实践中另一方在离婚时,为得到心理的慰藉及财产分割权益的最大化,想方设法的收集第三者证据。但是在收集第三者证据的实践操作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此时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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