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企业名称的变更登记是企业变更登记的一种。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向其登记主管机关提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填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名称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
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
2
企业董事会决议;
3
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
营业执照正、副本;
5
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
企业变更名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如名称中使用'集团'、'股份'、'进出口'字词的,应分别提交有关部门同意成立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准文件。
2
办理企业集团名称登记或申请核心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字词时,除提交上述企业名称变更材料外,还应提交审批机关同意成立企业集团的批准文件、组建企业集团的申请报告、企业集团的章程及集团成员单位的名单。
3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如超出了其登记主管机关的名称登记管理权限,应由其登记主管机关按企业名称核准权限划分,报该变更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经核准后,方可办理名称的变更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