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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车可以做为校车服务

什么车可以做为校车服务什么样的校车可以做为校车服务,什么驾照可以开校车,这个问题是许多幼儿园老师们们关心的问题,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4月,全国各级各类幼儿园、小学、初中共有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近29万辆,而符合《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只有不到3万辆,仅占10%。已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交管部门。需要提醒的是,校车使用许可被吊销、注销或者撤销的,也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交回校车标牌。另外,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124号令规定,专用校车不得改变使用性质。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及其驾驶人员,都应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过渡期内,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载客汽车都要取得校车标牌,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接送小学生、幼儿上下学的校车必须为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专用校车。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将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严格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校车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对校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原因,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对其他机动车辆不避让停靠上下学生的校车的,要严格依法查处。提高校车标准、司机水平是减少校车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校车路权也最为大家所关注。“如果没有路上特权,校车与普通客车也就相差无几。”对此,“国标”规定,校车运载学生时,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校车运载学生时,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禁止超越等。“国标”全文对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校车通行安全、校车乘车安全等涉及校车安全的每一个环节都作了详尽规定,这些优先权让校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特权车”。如果这些规定能够得到切实执行,孩子安全将更有保障。校车安全,怎么重视都不过分。特别是在前一段时间校车事故频发的背景下,当然要强调加强管理。但是,加强管理,是不是就意味着设制重重障碍,加以限制呢?校车曾经出了那么多事故,实在令人痛心万分。这当然与管理不力有关车况太糟糕、司机无资质,不出事才怪。于是,从上到下,一致认为要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国务院已于今年4月5日颁布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这些观点和做法,当然是正确的,甚至是必须的。但是,现在事情似乎有点走向了反面,校车管理事涉多个部门,谁都不愿意承担“疏于管理”之责,于是,你有意无意抬高门槛,我自觉不自觉推卸责任,校车上牌,就难上加难。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车子,可以用作校车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里是这么说的:“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这些条例,简明扼要,据法律专家分析,要界定车辆是不是符合标准,还需要各地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但是绝大多数省份的办法尚未出台,这也成了校车上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公众对那些招摇过市的“特权车”,非常有意见。但是,像救护车、消防车等车辆,却是应该享受“特权”的。其实,对校车也应该多给一些“特权”,比如,允许校车走公交专用道;比如,允许校车在固定站点停车、上下客;比如,遇道路拥堵,让校车优先通行;比如,减免校车的养路费、通行费之类的费用,等等。同样道理,校车在申领牌照时,也应有“特权”,应享用“绿色通道”。如果因为政府的实施意见没有出台,能不能根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的办法,特事特办,给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尽快发放牌照呢?请记住,加强校车管理,是为了安全,绝不是为了限制校车上路。让离家远的孩子们都能乘上安全的校车,是政府应该努力实现的目标,也是政府的责任所在。全社会对于提高对校车安全问题正式正在形成更多共识,从学校到财政部门,到家长们这种齐抓共管,共同配合主观愿望越来越强烈。我们的社会管理水平正在提高,教育的经费也正在逐渐增加,所有这些有利条件,使得我们在当前这种情况下有必要把教育的,诸多的公共服务当中各个环节当中,拿出校车这个问题作为突破口,率先解决,并以此带动整个教育管理和公共安全水平管理,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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