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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首先来看盗窃罪的定义:盗窃罪指在未得到他人许可的情况下,以自以为不会被他人及时发觉或者及时维护的方式取得财物或其他物质的行为。盗窃罪是日常生活十分普遍和常见的罪名,当然也有些人因生活所迫走上盗窃的道路,如果能对盗窃罪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所了解,那么对于我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起到很大的作用。 重庆刑事律师网,以专业代理刑事案件著称,是重庆地区乃至西南地区最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网站,该网站至今办理了数十起盗窃罪的相关案例,对盗窃罪有着十分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您一起分享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工具/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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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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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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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刑事律师网盗窃罪专题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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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下发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一般、重大、特大盗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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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l、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赃、退赔的;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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