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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的亲子关系

亲子关系是家庭教育的逻辑起点。我们知道,面对亲近和崇敬的人,他们的表扬会让我们心花怒放,他们的批评会让我们分外愧疚;在学校,是否喜欢该科目的老师会直接影响孩子学习该科目的热情;在家里、孩子与谁更亲近,就容易接受谁的教育。中日友好医院的教授曾提出,“关系大于教育”。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教授提出,“好的关系胜过许多教育”,是极有见地的。把人格还给孩子父母或者家庭中的其他长辈要尊重孩子的人格与尊严,把他们当做独立的生命个体,与他们建立民主、和谐的关系。如果经常对孩子施暴或者经常在大庭广众之下羞辱、辱骂孩子,会严重伤害孩子的心灵,给其造成难以矫正的人格障碍。处于家庭暴力关系中的孩子往往会有自卑、恐惧、内疚、焦虑、愤怒等情绪,并伴有撒谎、人际交往不良、行为暴力等特点。家庭坏境不良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1) 有的家长不务正业,经常酗酒、赌博、秽语连篇,严重影响孩子良好的思想道德和习惯的形成。(2) 父母离异、分居、丧偶,使孩子从小心灵受到伤害,孤独、自卑、冷漠、无情,极易被坏人利用,步入歧途;家庭贫困,孩子正常的生活、学习费用得不到保障;父母没有履行好法定监护义务,不关心子女,任其发展。上述家庭的子女犯罪占青少年违法犯罪总数的65%以上。(3) 有的家长对子女过分溺爱,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重物质满足,轻思想道德教育。长此以往,助长了子女的自私和奢侈,一旦他们的金钱等欲望得不到满足,便易萌发偷、抢等邪念。(4) 有的家长对子女管教方法粗野,采用打骂体罚等方式,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认为家庭中缺乏温暖,便向社会寻求“温暖”,因而渐渐步入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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