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176今日阅读:100今日分享:18

2013年中级经济法新教材变化解读

中级职称教材每3年一大变,2013年中级经济法教材除了第八章没变,第三章和第七章的变化相对较小之外,其余六章的变化非常大,具体变化内容如下:  (1)对第一章《总论》又一次进行了翻天覆地的调整,将原教材中80%以上的内容删除,只保留了少数几个考点;新增了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和第四节“经济仲裁与诉讼”。  (2)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新增了N+1处考点。  (3)对原教材第四章进行了天大的调整,将其番号由《证券法律制度》更名为《金融法律制度》;将原“证券法律制度”的内容进行了大幅删减之后,新增了“商业银行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和“票据法律制度”。此外,将原隶属于第八章的“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经缩减后转移至本章。  (4)在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了重新论述,新增了大量规定;此外,对“抵押”的内容进行了重写,复习难度“倍增”。  (5)对原教材第六章进行了重大调整,删掉了“消费税法律制度”的全部内容,新增了“营业税改增值税制度”。经调整后,将其番号由《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更名为《增值税法律制度》。  (6)对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本章本来就是“东北乱炖”,把土豆换成茄子还是扁豆都可以随意。2013年教材干脆删掉了“价格法律制度”的全部内容,然后一口气新增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专利法律制度”、“商标法律制度”和“政府采购法”。 针对2013年中级经济法教材变化的复习建议  1、2013年中级经济法教材无疑是近几年调整最大的一次,今年,中级经济法这个大家庭不但迎来了新成员——新加入了多年职称经济法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知识产权法等内容,而且多年前“离家出走”的政府采购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法、票据法等内容也再次回归到这个大家庭中来,因此2013年也必将成为中级经济法教材内容最为兴盛的一年,教材厚度直逼注会经济法教材,当然,这也给考生们的学习带来了比较大的困扰,毕竟需要学习的内容多了,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大了,这也就进一步要求广大考生尽早开始学习经济法课程,提早准备,提早进入状态,渐入佳境,这样才能在10月份考试前完成这门课程的复习任务。  2、目前中级经济法是否可以在考前1~2个星期靠突击就能通过?惨烈的伤亡可以告诉你基本无望。据不完全统计,10个零基础学员中会有9个败下阵来,另外一个也是运气占了上风,这是因为近几年来,试卷中简单记忆类的题目有日益减少的趋势,而理解类的题目日益增多。《经济法》课程的性质不同于《中级会计实务》和《财务管理》课程,其要求考生对更多的考试内容加以必要的记忆,但单纯的记忆并不是本课程的考核目的,《经济法》课程的考核重点应当是考生建立在记忆性知识基础上的分析判断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单纯的突击仅仅解决了“记忆”的问题,而对全书整体的把握和法律规定的理解靠的是平时一点一滴的积累。  3、近几年《经济法》科目的试题,不仅考核考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制度和相应的法条规定,还着重考核考生运用相关经济法知识以解决经济生活中发生的实际问题,这就需要考生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归纳能力。例如,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对于广大突击队员们在突击时可能主要记忆的是这里“20%”的比例,但却忽视了后面的一个条件“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依照法律规定,该最低限额为3万元)”,而考试题目设置考点往往是在后面的这个限定条件上,这样就无端掉进了陷阱,从某种意义上看可能也是一种必然。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