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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都想要房子怎么办,离婚承租的公房怎么分?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离婚都想要房子怎么办,离婚承租的公房怎么分?】,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离婚都想要房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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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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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照顾无过错一方。比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3)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END

二、离婚承租的公房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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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对该问题,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以下提供九个方案以供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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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注意,这里一方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在婚后取得的,不论时间长短,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结婚不到五年,但调到同一个单位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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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方婚前借钱投资建房并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虽然公房所购时间为婚前,但由于婚后双方共同还款,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当然,这里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如婚后共同偿还了多少钱,另一方才有权提出该要求,是一部分还是全部,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实践中由法院根据案情酌情处理。(4)婚后一方或双方取得公房承租权的,无论谁是承租人,另一方均有权分割公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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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被拆迁而重新取得房屋承租权的,虽然房子是婚前一方承租的,但只要婚后遇到拆迁又换了公房,新公房的使用权益就是两个人共有的。(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7)夫妻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公房,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公房的,也就是说,婚后调换的公房,使用权也是双方共有的。(8)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公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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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这是个弹性条款,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当法院认为将公房承租权仅判给一方显失公平,或有其他严重不妥的后果时,就可以根据该条酌情处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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