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953今日阅读:84今日分享:32

新生儿如何办理入户登记?

婴儿出生一个月内,应由户主、亲友、抚养人持下列证明、证件到新生儿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⑴婴儿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⑵《结婚证》;⑶婴儿出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⑷申请书。⑸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准生证》。超生小孩经核实后,准予登记常住户口(无准生证的,提供处理文件或计生部门证明,派出所建好台帐,为计生部门提供查询依据)。依据《出生医学证明》所记载的婴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以及其父母户籍登记的民族情况进行人口信息数据录入。非婚生育的婴儿,凭出生证明、街道办事处、乡、镇(村、居委会)证明、责任区民警核查材料,按照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申报出生登记。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