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261今日阅读:113今日分享:31

不可不防大学生招聘陷阱

不少大学生表示,现在找工作不但“难”,而且“险”。一些不法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求职心切的心理,在招聘时编织美丽谎言,设下用工陷阱。对此,初涉职场的毕业生们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并学会依法维权。
步骤/方法
1

岗位“移花接木” 为骗取劳动力,粉饰招聘岗位,提供不实的招聘信息。毕业生在求职时应仔细询问工作细节,弄清楚职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写明岗位和工种。此外,国家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招聘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等费用。求职者遇到需要交费的用工单位,一定要提高警惕。

2

试用期变成“白用期” 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之前。同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不得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满一年不满三年,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满三年,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的工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

蒙着面纱的不法行业 一些技术性不强却开出高薪的工作岗位,多半是骗人的或是让人加入不法行业,一定要远离。女性求职者要特别警惕那些不限专业、工作经验,却对年龄、相貌提出要求,且对工作性质描述得十分模糊的招聘信息。

4

虚构岗位,只招常年招聘,但打出来的招聘信息从不更换或者很少更换,且从不透露到底要招多少人,往往发给求职者很多宣传单、文化的资料等等。的目的,大多是为了宣传或者积累人气,他们实际上并不缺人,所以往往只招不聘。求职者一定要查清楚底细,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真有用人意向,再去应聘,不要为那些常年招人、常年换人的单位浪费时间和精力。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