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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征信业务如何规范发展

目前, 互联网征信所面临的信息安全领域的技术风险更加突出。 应对互联网征信带来的挑战,确保征信信息安全、促进金融体系健康发展,已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对此,可从以下3方面入手,规范互联网征信业务发展。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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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信息安全。       1.制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用户管理规范和征信业的信息安全规范标准,加强对信息主体权益的保护、保障征信机构运行中的信息安全;       2.建立全面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对互联网征信机构的经营范围、信息查询行为、数据库的运作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将互联网征信业务纳入征信活动的监管范围,使互联网征信业务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规制度加以规范,实现有法可依;       3.建立统一的信息主体标识规范、征信基本术语规范,为扩大信息采集范围,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提供统一的信息技术参考;        4.研究层级清晰、结构完善的征信业总体标准和基础类标体系,提高征信标准化工作的适用性与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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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信息采集统一标准,健全共享机制。       1.推进电子签名、数字认证以及网站认证等安全认证体系,守好信息安全边界,切实保障征信系统的安全、可控。       2.征信机构应当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用户管理制度,对用户实行分级管理、权限控制、身份认证、活动跟踪,并对数据传输加压、加密;对系统及数据进行安全备份与恢复;聘请络安全管理专家对系统安全进行评估,有效防止计算机病毒和黑客攻击等,真正建设全面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       3.加强对金融机构、征信机构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其对征信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工作的认识,增强其业务能力和守法规范经营的意识;开展面向征信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教育,引导其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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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行业监管,转变监管模式。       1.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完善征信监管体系,重点加强对个人征信机构的管理,充分体现对信息主体权益和个人隐私的保护。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清理、打击以“征信”为名非法采集信用信息的行为。        2.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互联网征信特性的监管方式,由现行的机构监管转变为行为监管,动态监测互联网征信机构信息采集、使用行为及信用评估指标,监管互联网征信机构业务合规性,防范征信信息泄露风险。监管的重点要放在防范个人征信信息泄露风险,确保信息采集、提供的合法性。        3.通过立法加强对个人信息隐私权的保护,并规定个人对自身信息所专有的各项权利,对征信机构进行适当约束和规制,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征信机构对个人征信主体信用信息的垄断以及合法权益的侵害,规范征信机构规范经营,保护个人信息隐私权,从而推动信用征信行业的稳健、有序发展。

注意事项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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