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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急诊怎么报销

异地急诊怎么报销
方法/步骤
1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参保人员因公外出和探亲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不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及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支付。

2

需要说明的是,急诊费用不属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北京参保人在异地急诊就医时,需要先行垫付医疗费,回京后再进行手工报销。

3

包括本人社保卡、急诊诊断证明、急诊处方底方、收费票据,以及检查、治疗、化验费用的明细。

4

如果在异地发生急诊需要留院观察,还需要准备外埠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诊断证明以及本次住院的全部病例复印件。

5

回京以后,参保人可通过用人单位、社保所或存放档案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将医疗费用单据提供至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6

每年12月15号之前发生的费用应该在当年12月20号前申报;12月15号到12月31号发生的医疗费用应该在次年的1月20号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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