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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型的父母子女关系

建立新型的父母子女关系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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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是在父母子女之间进行的一种教育。父母和子女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这本身就是一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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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过去,长期以来在家庭里盛行封建家长制。家长是“一家之主,尊中至极”,享有特权,权力极大,且极其广泛,一人统摄全家财政大权,而家长以外其他家庭成员没有任何权利,完全处于无权地位。特别是子女,不但没有政治、经济权利,甚至连独立人格都没有,处于家长的附属和被统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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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社会,“父为子纲”是封建家庭父母和子女关系的准则。所谓“纲”,即是支配的意思。父母和子女之间是一种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父母的意志即是子女的意志,父母的话对子女来说就是法律,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不许违抗,如若违抗,便可以任意处置,甚至可以处死,且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在这种关系下,只能是扼杀子女的个性,使子女没有独立人格,形成自卑萎缩、逆来顺受、屈从于强权的奴隶性格。这种性格,正好适应统治阶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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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家长制的思想意识盘根错节,根深蒂固,至今仍旧在人们头脑中残存。直至今日,在许多家庭里,家长和子女之间事实上是不平等的,家长对子女仍旧没有什么民主可言。家长可以说的话,子女不能说;家长可以做的事,子女不能做。子女的事,一切由家长做主,子女无权做主;家里的事,仍旧是家长独断专行,一个人说了算。家长不尊重子女的人格和个性。强迫子女按家长的意志行事,子女不尊从,动辄打骂,实行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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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需要新一代人具有民主、平等、自主、自立、自强的意识;在现代社会生活的影响下,儿童青少年也追求民主、平等、自主、自立、自强,追求自身价值的实现和个性的充分发展。这是一股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如果家长的思想观念不更新,不主动调整父母子女关系,建立新型的民主、平等的父母子女关系,势必会造成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紧张。家长就会丧失教育子女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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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必须明白,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与人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在人格和地位上都是平等的。在家庭里,只有辈份的不同,没有尊卑之别。子女应当接受父母的教育,但不是父母的附属品。父母有教育子女的权利,同时这也是父母的义务,绝不是父母的特权。父母应当尊重子女的人格和个性,尊重子女的独立自主权利。只有这样,教育工作才能顺利进行,培养出来的子女才能自尊、自强、自信,才会有所作为。因此,家长应当和子女建立平等民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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