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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拍卖的房产有什么风险吗

破产拍卖的前提是破产。破产是指债务人在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时,经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有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公平清偿给所有债权人的程序制度。而破产拍卖实际上是将破产财产中的非金钱财产变为金钱财产的一种变价方式,是反映将破产财产以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其财产的价格,并将其出卖给出价最高的购买者的一种特殊买卖方式。
方法/步骤
1

拍卖具有强制性。对于破产财产的拍卖与否,所有权人已不能掌握,它失去了对破产财产的处分权。所有人或经营人对拍卖物的价格也没有决定权。对破产财产的拍卖,不受破产企业的影响,更不能由所有人或者经营人直接进行,而受清算组的管理、支配。

2

拍卖具有特殊性。这与一般的拍卖不同。破产财产的拍卖必须经过法定的手续和程序,进行公告,以公开方式确定出卖价格。拍卖公告应由人民法院在拍卖前公开,使利害关系人按照法定程序参加应买,并使公众知晓。拍卖公告要载明拍卖物的种类、数量、质量等其他应说明的事项,还要载明拍卖原因、日期、场所、查阅有关拍卖物资料或看货看样的地点、时间,以及拍卖物价金交付的时间等。拍卖动产,应在动产所在地、法院所在地,或委托拍卖市场进行拍卖。地进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拍卖,价证券交易市场进行。拍卖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一般应在证券交易所开设的有价证券交易市场进行。

3

拍卖具有合理性。破产拍卖委托清算组单方面确定价格的变卖更具合理性。因为拍卖物的出卖价格是通过社会评估来加以确定,以便使更多的人来参加应买,使得破产财产的价格能得到合理的评价。

注意事项
1

破产拍卖政策尚不完善,大家都在摸索中前进;

2

破产拍卖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参拍前一定要做好功课;

3

破产拍卖的拍卖主体是管理人,法院仅仅是监督方,所以强执力度和法院正常拍卖没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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