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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4]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在当事人就上述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作出判决。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要求分割: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如确有必要,夫妻一方在起诉前或诉讼中可以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但需要为此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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