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协议之日起30日内,需提供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为了方便各位会计工作者,特编辑分享一下办理流程。
工具/原料
1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
会计、办税员
方法/步骤
1
取得申请条件,即出口企业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
2
在国税网站下载最新最新退税申报系统,登陆退税申报系统,进入资格认定向导,填写资格认定申请并生成电子数据,导出拷进U盘备用。
3
携带装有资格认定申请电子数据的U盘、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双面盖公章)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空白处盖公章)到直属税务分局,在咨询处领取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和退税资料收文本各一份填写和盖章后到窗口办理即可。
4
登记完3到5个工作日后在国税网站-文书查询并自行打印认定结果通知书。
注意事项
在国税局填写资格认定申请书和收文本时需盖法人私章和公章,最好带上这两章。
上一篇:企业所得税退税怎么做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