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953今日阅读:84今日分享:32

继承可以委托别人代办吗?

不懂得怎么办理继承身在国外,无法及时返回过度悲伤等等诸多情况导致无法亲自去办理继承怎么办?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吗? 委托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委托继承是指继承人委托他人代办继承遗产的相关手续,包括办理继承公证、继承房产过户、析产过户、领取继承的存款。 也就是说,继承人只要写好委托书并公证之后,就可以让其他人代为办理继承。那么,又一个问题来了,委托继承公证要怎么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方法/步骤

继承委托公证办理所需材料: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本,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2、受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4、委托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5、房产证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存折存单等遗产权利凭证;6、如遗产属于被继承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且遗产在被继承人配偶名下的,还需提供被继承人的结婚证;7、股权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公章;8、委托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9、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委托行为地。

2

必须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可代办。

3

委托书公证为法律行为类公证,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不可以再添加副本,如果需要必须重新申请办理。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