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既是职工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故此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放弃社会保险的条款从法理上讲是无效的,企业员工也无权放弃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以员工自愿放弃为由而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非法的。即使有员工主动承诺“放弃”社保,因这种承诺违反法律规定,也是无效的。一旦员工将来改变主意提起劳动仲裁,企业还得给他补办。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条款是否有效?企业员工社会保险是否可以“自愿放弃”?
工具/原料
社保 自愿放弃
方法/步骤
1
对于相对重要的岗位,要求员工必须缴纳社保,多承担一些,以使员工税后收入高一些。
3
如果可能双方协商可按当地最低基数缴纳。如果员工本身工资很高也不愿意缴纳,公单独出资按照最低基数缴纳。
注意事项
社保是强制性的,即便是员工自愿不交也不行,保证书什么的都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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