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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语言的特点是什么

公文语言的特点是:准确,庄重,平实,简明。准确是公文语言的第一要素,也是公文语言最起码的要求。作为公文,应当如实精确的反映公务活动的实际情况。庄重,即在公文写作中书面语为先。公文主要应用于公务中,一般不提倡使用口语或者方言,更不能随意使用网络用语等不规范表达。平实,即语言朴素。作为应用文体的一种,公文具备应用文的一般属性,有叙述、议论和说明三种表达方式,并以说明为主,一般不宜使用描写、抒情和夸张。种类:(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四)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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