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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给付方式、给付期限是

离婚除了解除夫妻身份关系,还要将夫妻财产进行分割,而对于孩子问题,就只能由一方抚养了,但是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也就说在离婚后另一方需要给付孩子抚养费,那么在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呢,需要给多少,应给到什么时候呢?本文就这些问题为您解答。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END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END

2、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

2、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夫妻离婚约定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可以参照以上标准。END

3、当然夫妻离婚也可以约定孩子抚养费由一方全部负担。但是需要注意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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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然夫妻离婚也可以约定孩子抚养费由一方全部负担。但是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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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END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父母离婚只是婚姻关系的结束,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因婚姻的结束受到影响。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以由离婚的夫妻双方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END

1、 定期给付。

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END

2、 一次性给付。

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的;除此之外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子女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END

3、 以物折抵。

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以现金支付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养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上是实际中的几种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和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END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END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END

2、特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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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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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您详细介绍了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标准、给付方式以及给付期限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在离婚时双方的情绪不稳定,见面就吵架或者是不清楚该如何协议约定抚养费,建议您先找个专业的婚姻律师咨询一下,或是直接请律师代理直接与对方沟通,这也是为了孩子的成长,也是为了日后避免麻烦,离婚的双方还是尽量和平解决的好,父母离婚已经对孩子造成了影响,不能因为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对孩子再次造成伤害,毕竟孩子的健康成长才是最重要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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