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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身求法的人例子

舍身求法的人可以从商鞅变法和韩非子著书的角度出发写作:先秦时代,舍身求法具备这样能力的人有两个:一为商鞅,二是韩非子。商鞅是中国通过实践与践行变法图强的先驱;拿现在的话说,那就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而韩非则是先秦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只恨韩非生不逢时,或者说是出生得太晚,如果韩非能与商鞅同时代出生,那么主宰与统一六国的一定会是韩国!历史果真那样假设的话,那么就算有商鞅,其实也不会有秦国啥事的;因为,位于秦国边上的韩国早就第一个将秦国灭了。当然,历史不容假设,我们之所以假设,主要是为了突出韩非子的历史地位与其高深的学术地位。司马迁在《史记》中,专门把韩非子与老子、庄子、申不害放在一起立传,篇名曰《老子韩非列传》,足见太史公对韩非之重视。不妨就说说这篇《老子韩非列传》吧,此乃一篇关于先秦道家和法家代表人物的重要传记。太史公将老庄申韩合为一传,马迁甚至汉代人对道家与法家学术思想及实践影响力的高度重视与极力推崇。虽然今天有人认为,此四人彼此间之学术观点与应世态度尚存差异,甚至差异甚大,固将此四人合传似有不妥。并还举例说,老子书以无为而有为,多言有无之辩。庄子书则“天道无为而自然”,其思想体系虽本老子之言,但庄子本人则纯是无为。而申子则主要言“术”,旨在“因术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所操的主要是一整套控驭臣下的统治之术罢了。至于韩非子所言之“法”,则是在申子“术”治之基础上,系统地总结与参合了商鞅的“法”治及慎到的“势”治,高屋建瓴地提出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三而一的统治术!总之认为,此四人之学说虽有联系,但主要是不同,故而一体合传,似有不妥。这样的观点甚无必要!且不说为谁单独立传、为谁谁或谁谁谁们一体合传、为什么要这样合传等等这些问题,太史公当初曾经历过何等的心血去匠心独具地构思与琢磨推敲了;个中道理太史公太史公最知,我们后世人只有领悟作者原意的份!不在其时,不知其境,我们哪儿还有质疑原作者的资格呢?我们今日也只能去悟。当时的汉人,思想领域内主要还是传承了东周以来的诸子百家学说;认为老子之言崇尚道德无为,而庄子又祖述老子,至于申子之“术”与韩非之“法”,则是从法术家角度言道家之“道德”寓意。我们如果从这个角度上领悟,那么太史公作此四人合传,在当时来说,胸罗囊括了无为道德与纵横法术,并将此四者置于一体而指点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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