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1352今日阅读:82今日分享:48

房产局治理商业贿赂“八不准”

近日,永州市房产局政务网出台了新规定,对于商业贿赂规定了”八不准“,厦门就一起来学习下房产局治理商业贿赂“八不准”的相关内容。
方法/步骤
1

1、不准向服务对象索取财务;

2

2、不准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和宴请;

3

3、不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服务和方便,从中接受财务、中介费、好处费;

4

4、不准违反服务承诺,擅离职守,对办事人态度生硬或以各种借口及方式推诿刁难,违规收取财物;

5

5、不准违反规定擅自接受企业(项目)、服务对象邀请,参加各种庆典及外出参加、旅游活动;

6

6、不准在公务时间、公务场所、下基层时,与管理服务对象打麻将和赌博敛财;

7

7、不准利用节假日和婚丧寿庆等时机,向服务对象和下属敛取钱财,要求安排宴请和娱乐活动;

8

8、不准办事拖拉,拖着不办,有好处才办。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