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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王朝多少年

周朝(前1046年—前256年)是中国历史上继商朝之后的第三个王朝。周朝共传30代37王,共计约788年,另一说是868年,两者相差近一百年,问题在于周朝的建国之年一直无法确认。周朝分为“西周”(前11世纪中期-前771年)与“东周”(前770年-前256年)两个时期。西周由周武王姬发创建,定都镐京(宗周)(今陕西西安西南),成王五年营建东都成周洛邑(今河南洛阳);公元前770年(周平王元年),平王东迁,定都雒邑(成周)(今河南洛阳),此后周朝的这段时期称为东周。史书常将西周和东周合称为两周。扩展资料西周的分封制,即古汉语“封建”的原始含义;古文献中之“封建”即“分封制”。封建制在周朝时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在封建制下,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即相当于中世纪欧洲诸王国与罗马教廷的关系,即现代意义上的联邦的基础。周王是共主性质的(共主是氏族社会遗留的领袖模式,禹为最后的氏族共主)。诸侯的土地理论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袭。参考资料来源:-周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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