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表(变更姓名)
申请人和变更人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变更姓名)
确凿、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变更姓名)
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的,需提供本人和父母关系证明、父母婚姻状况证明和父母申请报告;10周岁以上为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本人需在申请报告上签名同意(变更姓名)
申请表(变更性别)
申请人和变更人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变更性别)
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者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变更性别)
申请表(变更民族)
申请人、变更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变更民族)
市县两级民族事务部门的审批意见及随附的材料(变更民族)
申请表(更正出生日期)
申请人、变更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更正出生日期)
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医学文书方面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出生住院期间病历档案,户口档案方面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方面,户口证件方面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干部人事档案,或者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各种原始依据材料(更正出生日期)
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医学文书方面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出生住院期间病历档案,户口档案方面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方面,户口证件方面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干部人事档案,或者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各种原始依据材料(更正出生日期)
干部更正出生日期的,需提供干部出生日期认定函(更正出生日期)
申请表(更正公民身份号码)
申请人、变更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公民身份证号码属重号、错号的依据材料
姓名、民族、更正身份证号码: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所领导审核→县(区)局审批→派出所办理;性别: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所领导审核→县(区)局审核→市局核准(市局委托县局办理)→派出所办理;出生日期: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所领导审核→县(区)局核准→市局核准(干部身份)→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