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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的原因

医患纠纷是医患双方对医疗护理及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引起的争执。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很多,大体上分为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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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浅谈医患纠纷的原因关键词:医患纠纷 人的一生,从出生到死亡,都离不开医生和护士。然而,如今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和冷漠,医患冲突不断升级,最终演变成流血事件。不断上升的医患纠纷给医护人员造成了极大的职业压力,产生了高离职率,造成了医护人员的严重不足。在当前形势下,我们应该用新思维、新方式解决医患冲突,防患于未然,给医生护士一个清新、没有暴力的工作环境。医患纠纷是医患双方对医疗护理及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引起的争执。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很多,大体上分为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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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医护人员严重不足,产生医疗护理质量跟不上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和期望值,导致医患之间的严重分歧和纠纷。医疗队伍存在着严重的畸形,因医疗工作的风险大,劳动强度大,压力大,收入低,导致老医生老护士纷纷离开医疗岗位,新医护人员经验不足,新老交替衔接不好,产生一系列问题。前几天网络上报导说,一家香港医院的手术室护士连续做手术几天后因工作太累,集体辞职。医生和护士的工作时间严重超时,患者多的时候、有急诊患者、或有抢救患者的时候,下班了也无法正常回家,只能加班加点的工作。有加班费吗?医护人员几乎都说:没有。有一位朋友,夫妻俩都是医疗工作者,他们和我诉苦说几乎没有星期天。为什么?每一位主治医生都好几位,或好几十位患者。每一位患者的病情变化,都要随时观察掌握,以免病情发生不可预知的变化,好对症下药。这样,每一天下班后回家简单吃口饭,还要急冲冲的回医院写病历,观察患者病情,还要应对繁重的各种考试考核,星期天也没有例外。他们夫妻有一个儿子,高考时想报名医学院,父母详细的对他讲了讲。首先,医学院本科是5年制,这比别的普通本科大学多了1年的时间。第二是毕业后你不能马上考医师证,要试用满一年后才能考执业医师证。第三是只有执业医师证还不行,每过几年你还要考主治医生证,副高,正高。最近出台了一个新政策,医师每二年要定期考核,这个考核一定要过关,要是没过,你就惨了,回家待业吧。除了这些国家考试之外,还要应付单位内的各种考试、学习,培训。第四是在医院,本科毕业证很受限制,只有研究生才能过的好一点,所以还要花3年时间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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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第三个原因是社会因素,本人认为现在很多的医疗纠纷与社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媒体的负面宣传和炒作,导致患者对医护人员的信任度大大的降低,用怀疑的眼光看待医护人员,导致医护人员大部分时间都要花在解释和说明上,缺乏信任的医疗工作总是处于被动状态和医护人员喋喋不休的解释上,没有效率可言。举个例子说吧。有一位危重患者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媒体播出了报道:患者惨死,好好的人进医院后肋骨骨折,刺破心脏,肝脏破裂,最终由于大出血而放弃抢救。真实情况是:患者因心跳停止,医生在抢救过程中实施了心脏复苏术。稍有医学知识的人都知道,心肺复苏术一般适用于心跳停止的病人。这说明,先有病人心跳停止了,医生才给患者做了心肺复苏术,而这是绝地求生的唯一选择。心肺复苏时按压胸部的力量越大,心脏泵血越好,但这个过程会有肋骨骨折,而肋骨骨折又会损伤脏器。大家都知道,心跳停止是致命的,相比之下肋骨骨折、内脏损伤等还有治疗余地。好比你处于生死之间,让你必须放弃一个手的代价才能生还的话,我相信大多数的人选择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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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新形势下患者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相比之下医护人员在行医过程中法律意识淡薄,医院领导层也没有意识到应普及法律教育,导致医护人员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没想到用法律武器捍卫医护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医护人员、特别是医院领导层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通过开展各种形势的授课及讲座让所有医护人员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卫生法规,掌握其内容及要求,认识到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的重要性,明确法律与医疗工作的关系及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医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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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技术水平,工作责任心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医疗不但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在实际工作中更是繁重而具体的诸多小事的叠加,在临床想把这些事情做的滴水不漏是非常不容易的,然而,这个特殊的职业与生命和健康相关又不允许我们马虎草率,每一件小事在医护人员心中都是与生命相关的大事,因此成为一名优秀的医护人员并不容易,需要我们从实习阶段就开始培养自己的责任心,培养自己爱岗敬业的意识,拥有职业责任感。

方法/步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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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部分患者和家属缺乏道德理智,发生问题时无理取闹。在社会,每一个人所受到的教育程度,成长环境,道德要求都不相同。同一件事情,每一个人、每一个时期处理的态度完全相反的事情常有发生。前些天,在网络上看到一位癌症患者在医院死亡,患者家属找医院领导说,病人在你家医院死亡,你们医院有责任,我也不多说了,赔钱吧。院长欲解释,家属暴跳如雷说,你们医院医生护士服务态度不好,业务水平太低,把人治死了,我要找媒体曝光。通过这件事情,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观念误区。患者如果治不好,或者在医院死亡,医生就要受到谴责,医院就要承担责任。这实在是一个荒谬的谬论。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医生也不是神仙,谁也不能保证妙手回春,药到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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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医疗费用问题。例如,北京一个医院的床位费也只有十几元、几十元,在相同住宿条件下,一个旅馆的费用是一两百元。医院这样的现象不少,手术费不如剃头费,护理费不如洗头费。国家用了很多的时间、资金、心力培养每一位医生护士,到头来和一个洗头剃头的没有什么区别,这种现象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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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医院管理制度不健全。如今的医院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其中最典型的是后勤保障制度。抬担架,推轮椅,送标本,送物品,领物资,生活护理,等医院很多繁琐的工作,可以由后勤部来承担。本人认为应提出一个管理思想:“医护人员为患者服务,后勤人员为医护人员服务”。     谈了很多医患纠纷的原因,解决的方法也是在不断的摸索当中。完善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和就医环境是现阶段急需解决的问题。以上是本人浅显的看法,如有不当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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