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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之会诊记录如何书写

这节给大家分享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之会诊记录如何书写,讲述会诊记录的一些流程,背景知识以及哪些地方需要注意, 分享给大家。  会诊时,双方医师应互相见面,共同商讨,不得互相扯皮、推诿。会诊医师不能决定的问题,应请示本科上级医师或带回科室讨论。若需转科或转院,应写明具体时间和联系人。  手术前讨论是保证医疗质量、防止差错的重要措施之一,必须认真执行。术前讨论应在术前准备完成后进行。  一般中小型手术可由治疗小组医师讨论。对大型手术、较复杂的手术、新开展的手术或致残手术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讨论,必要时请有关领导参加(医务科科长或业务院长),将讨论内容记述于病程录中,并填写好“特殊手术申报单”,交医务科审批。急诊抢救时,可先口头报告,抢救结束后再补全手续。  每一手术病例(紧急抢救除外),必须有完整的“术前小结”(专用单),由经治医师书写,上级医师审签。术前小结内容包括:  (1)术前诊断及诊断依据(主要病史、检查)。  (2)手术适应症(指征)。  (3)术前准备情况(病人的准备、手术组医师和特殊器械的准备)。  (4)拟施手术方案及具体的手术方法,病人对手术耐受能力的估计。  (5)麻醉的选择。  (6)对术中、术后可能出现问题的估计,以及防止这些问题的措施。  家属或单位代表对手术治疗的意见和要求,填入“手术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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