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的专利被无效了,但是根本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今天为大家讲讲关于专利无效的情形。
工具/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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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细则》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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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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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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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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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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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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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是专利法实施细则所说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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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或者按照专利法规定不在授予专利权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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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者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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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无权取得专利,或者专利权人的发明创造,是取自他人的发明、附图、模型、设备等,或者取自他人使用的方法,而未经其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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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说明书没有对该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或者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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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授予专利权所根据的修改过的申请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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