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
拆迁补偿
(一)可能被收回的三大类房屋第一类,严禁不合法的房屋买卖交易或者申请过程,如果有人违法违规将农村房屋或者宅基地转接或售卖给城镇户口的居民、将自己买卖得来的宅基地采取违规操作,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申请和搭建的房屋,这样的将有可能被收回。 例如: 1.家庭成员又组建了新的家庭,另申请了别的宅基地。 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 3.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时候没有登记的家庭成员。 4.将户口迁走的人,已经不是本村的成员。 5.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6.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如城镇居民)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 7.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
第三类,如果农村房屋持有人过世,他的房产没有人来继承时,这样的房屋也属于被收回的范围。
第一类、政府征用 在有的特殊情况下,政府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修路、修建筑物的情况。这样的宅基地在政府征用后,自然是会被回收,但政府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二类、乱建宅基地 宅基地是的建筑范围是在村集体划分的范围内,而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宅基地是视为非法的,对这种乱建宅基地是会被回收的。
第三类、村里五保户遗留的宅基地 村里五保户的宅基地由于没有子女来继承,所以他的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回收。
第四类、被废弃的宅基地 由于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人进到城市打工,导致农村土地的荒废。为了资源的合理回收利用,政府将会回收这一部分的土地,也会对房主进行相应的补偿。
第五类、城市户口的居民继承了在农村的宅基地 众所周知,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给城镇户口的居民的。虽然能够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土地不能。等到房屋被毁坏后,村集体将会对宅基地进行回收。
第六类、城镇居民违规购买的宅基地 在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的规定下,宅基地不能被交易给非农村居民的人。因此,城镇居民购买的宅基地将会被面临回收。
第七类、一户多宅 根据土地确权的原则,一户中能有一个宅基地,尽管有多的宅基地,但只会对其中一个宅基地进行确权。
还没有确权的小伙伴们一定要注意了,如果你的地还没有确权,请参照下列五大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放流程开始行动去申请确权。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 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