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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易数新认识之二:卦象的应用之观梅占例

如果大家再认真研读《梅花易数》原著,就会发现这本经典著作里面还有更重要和精髓的内容,《梅花易数》中的核心内容并不是体用,而是卦象的应用。这个从书中的几个例子可以看出。 观梅占例: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康节先生偶观梅,见二雀争枝坠地。先生曰:“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争枝坠地,怪也。”因占之,辰年五数,十二月十二数,十七日十七数,共三十四数,除四八三十二,余二,属兑,为上卦,加申时九数,总得四十三数,五八除四十,余得三数,为离,作下卦。又上下总四十三数,以六除,六七四十二,余一为动爻,是为泽火革。初爻变咸,互见乾巽。断之曰:“详此卦,明晚当有女子折花,园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逐伤其股。又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互中巽木,复生起离火,则克体之卦气盛。兑为少女,因知女子之被伤,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兑金克之,则巽木被伤,而巽为股,故有伤股之应。幸变为艮土,兑金得生,知女子但被伤,而不至凶危也。” 书中的“断之曰”如何如何应该是整理该书的人自己主观想象康节先生是这样判断的,主卦泽火革卦,以兑为体,兑为金为少女,用离为火,用互巽木又生旺离火,金被火克,金必伤,即少女受伤。互卦上乾下巽,也是金克木,而巽为股,所以少女伤在大腿股骨上。幸变咸卦,咸的下卦为艮为土,兑金(少女)得此土生,虽伤也不致大凶。从这里可以看出其思路并没有按照主为事之始,互卦为事之中,之卦为事之终应的固定划分方法,也没有因为之卦用生体而断定没有凶事。其实,这个结论完全可以用象而不是用体用关系来判断的。 下面让我们一起进入当时康节先生的思维来分析,泽火革天风姤泽山咸卦。泽火革,兑为缺,离为火为太阳,即缺太阳的时间,兑为星月,所以是晚上;兑为少女,离为美丽为花,互巽为花木,乾为圆为园,合在一起就是花园,巽木受到乾金克,为损伤,兑也为折毁,所以,合为少女折花;乾是克巽花木的人,就是管理花木的园丁;兑为少女为折毁,巽也为股,巽木受到乾金克,为损伤,综合看是少女股部折伤之意。当时的时间条件是十二月令申时,兑卦有气,而巽离卦休囚,且卦组中有艮土生兑金,所以,少女不会有大凶。在这里象的作用比体用更加重要。大家在阅读时很容易忽略了《梅花易数》中每个卦例前面所描述的前提条件,如本例就有“见二雀争枝坠地”是比较奇怪的事情,坠地已经预示着不吉,从坠地也可以直接对应到坠地受伤。这里的二雀的二为兑卦,雀为巽卦,其综卦也为兑卦,所以,重点对应的是兑卦的人事物,后面的分析与结论都是基于此前提之下的推断。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兑卦的类象非常多,为什么会想到对应的是少女呢。这是根据社会生活常识来取的,因为少女天生喜欢美丽,喜欢梅花之故。推测可能与当时社会风俗和生活习惯有关系。至于应验时间为什么是第二天?一是根据梅花开花持续时间不久,二是根据主卦泽火革,离三兑二之差为一(离三被兑耗掉二数),变卦泽山咸为止于二数之意。三是根据二雀也为二数。综合判断就是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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