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语言展示
当前在线:156今日阅读:138今日分享:34

精神病人去医院看门诊要注意什么?

精神病病人初次到专科医院门诊时,家属应提供病史。那么。这病史包括什么呢?
方法/步骤
1

除了如神经衰弱之类的某些神经官能症患者以外,精神科患者的病史都是由家属提供的。病史必须详细可靠,实事求是,既不夸大,又不缩小,以免延误疾病诊治。家属应事先了解病人发病的详细情况;必要时应该让同事、同学等其他了解详情的人共同伴诊供史。

2

提供病史的主要内容,包括发病的可能原因、起病的时间、病人的主要不正常表现、发病后是否影响工作和学习、曾经在哪里看过病、用过什么方法治疗、有什么特殊情况等。这里,最重要的是病中有哪些反常表现,家属应讲清和列举不正常言语和行为的实际例子。例如具体讲明“胡言乱语”的情况和内容,如:“整天说有人要害死他”、“听到月亮上有人在骂他”、“病人说‘离别广岛的日子’这个电视连续剧就是为他而放映的”等等。这样对诊断的帮助就比较大。

3

初次就诊时,还要提供病人过去的生长发育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往有无严重的躯体疾病,病人的个性脾气和兴趣爱好,以及家庭中有无患精神病或精神不正常的成员等。如果是女病人,还要提供月经情况,以及月经与精神病发作的关系

注意事项
1

复诊或出院的病人门诊时,应反映病人的服药情况、服药后反应、精神症状的变化,还有哪些不正常的表现等。

2

无论是初诊还是复诊,都应有人伴诊,切勿让病人单独就诊,应有人陪伴。

3

许多神病人不认为自己有病,所以不肯主动来院就诊,家属要根据病人情况,做好说服工作,有些病员有头痛、头昏、失眠、记忆差等情况,就可以劝他们到医院检查一下,可能会征得病人的同意。有些病人不肯来诊,可以由病人信任的亲友、同事或领导出面,动员他们就诊,常能收效。有些病人精神症状较为严重,极不合作,说服动员无效,则需要强制送医院诊治。

推荐信息